党建之声
跟着小音学党史(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3:15 发布者: 陈璨
这首脍炙人口、旋律欢快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誉为“红色经典第一歌”,自诞生以来久唱不衰、延续至今。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演唱:霍勇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形成于建军初期。
1927年9月,毛泽东发动和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1928年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同年3月底,部队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村。4月初,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将“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1929年1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六项注意”中又增加了两项:洗澡要避女人、不搜俘虏的腰包,形成了最初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35年10月,红15军团政治部秘书长程坦,在给官兵讲解布告时想到,如果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军纪条文编成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的歌词,更便于红军官兵牢记。于是,他与任宣传科科长的刘华清商量,借用鄂豫皖苏区流行的歌曲《土地革命已经成功了》的韵律,完成了《红色军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由于歌词易记、旋律简单,这支嘹亮的军歌很快在部队中传唱开来。战士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歌唱中重温纪律要求,人民军队的好作风也随着清脆的歌声荡漾开去。
1947年10月10日,由于解放战争对人民军队的政治纪律、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提出更高要求,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又称“双十训令”),对原先“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的内容作了统一规定。《训令》指出:“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
旋律出处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誉为“红色经典第一歌”和“中国第一军歌”,多年来久唱不衰,在许多重大场合都可以听到这首歌。尤其是在1984年了的洛杉矶奥运会上,当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海峡两岸的代表团先后入场时候,军乐队都演奏了这首歌。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这首军歌还没有诞生时,它的旋律就诞生了。并且早在国民革命时期,以它填词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就在中国广为传唱了,《国民革命军军歌》也是改编自此曲。
历史意义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自觉纪律和铁的纪律的统一。贯彻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主要靠革命的政治工作,启发官兵政治觉悟,提高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行为给予必要的惩戒。人民解放军官兵来自人民,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自觉地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从而赢得了全国人民的真诚拥护和欢迎。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它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大的作用。新形势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仍然是人民解放军的统一纪律,是对全军官兵和广大群众进行优良传统和人民军队性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增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实现强军目标中,继续发挥着重大作用。